东莞市人民医院能源审计调研公告
一、资格要求
1、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》、《公共机构节能条例》、《公共机构能源审计管理暂行办法》以及《公共机构能源审计技术导则》(GB/T 31342-2014);
2、依据:《公共机构能源审计管理暂行办》等相关规定要求,年能源消费量达500吨标准煤以上或年电力消耗200万千瓦时以上或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机构或集中办公区每5年应开展一次能源审计,并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。
3、资质要求:
(1)能源审计服务机构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;
(2)具备履行能源审计工作所必须的检验、测试等专业技术能力,具备相关领域认证资质或实验室认可资质;
(3)具备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;
(4)审计服务属于东莞市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内的品目,供应商须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(https://gdgpo.czt.gd.gov.cn/) “电子卖场”登记的服务分类为“审计服务”并可查询。采购活动流程均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(https://gdgpo.czt.gd.gov.cn/) 电子卖场中完成。
二、技术服务方案
1、技术服务内容
(1)能源审计服务主要是指依据有关法律、法规和标准,对公共机构的用能系统、设备的运行、管理及能源资源利用状况进行检验、核查和技术、经济分析评价,提出改进用能方式或提高用能效率建议和意见。
(2)能源审计工作内容包括:
1) 查阅建筑物竣工验收资料和用能系统、设备台账资料,检查节能设计标准的执行情况;
2) 核对电、气、煤、油、热力等能源的消耗计量记录和财务账单,评估分类与分项的总能耗、人均能耗、单位建筑面积能耗;
3) 检查用能系统、设备的运行状况,审查节能管理制度执行情况;
4) 检查前一次能源审计合理使用能源建议的落实情况;
5) 查找存在节能潜力的用能环节或者部位,提出合理使用能源的建议;
6) 审查年度节能计划、能源消耗定额执行情况,核实公共机构超过能源消耗定额使用能源的说明;
7) 审查能源计量器具的运行及周期检定情况,检查能源消耗统计数据的真实性、准确性;
8) 分析能源利用状况:包括但不限于能源消费情况、能源利用效率、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效益分析、节能措施;
9) 为医院能源管理提供专业咨询服务,协助医院对能源托管单位服务质量的评价工作,提供相关专业意见和建议。
2、工作成果
项目最终提交的技术成果:《东莞市人民医院能源审计报告(2019-2023)》并签章,报告应符合能源审计相关政策法规标准的要求,并全面、准确地反应能源审计的全部工作。
3、工作计划及工作流程
1、工作时间计划:
从签订合同开始,计划用3个月的时间完成相关工作并出具最终能源审计报告。
2、工作流程:
按《公共机构能源审计技术导则》执行审计程序,完成基本要求。
3、能源审计区域:
东莞市人民医院管辖的所有区域:红楼院区、普济院区、第一门诊部、东莞市病理诊断中心、制剂室、红川病区。
三、答疑时间
定于2024年1月11日上午10点到东莞市人民医院红楼院区行政楼1楼总务科集中答疑(供应商自行前往,逾期不再另行组织,须于2024年1月10日前完成报名),其他资料于于2024年1月13日前发至指定邮箱(逾期不受理)。
四、资料报送
1.前期采购调研表(见附件);
2.相应资质证明,独立法人证明;
3.审计方案和报价;
以上资料按照顺序整理好,盖公司公章整理成扫描件,相关资料发至邮箱:dgsrmyyzwk@163.com。,并留下联系方式。
项目联系人:王工,电话:0769-28636823
附件:东莞市人民医院能源审计服务采购前期调研表-(终稿20231229)